好的写作追求显然,而非原创
写作时,你应该努力表达那些显然正确的事情,少花时间担心自己是否足够原创。讽刺的是,这恰恰是写出真正原创作品的最佳方式。
每个重要想法都已经有人讨论过。我在哲学研究生阶段学到了这一点1,但它适用于所有领域。几乎每个领域2都有一代又一代极其聪明的人,用一生思考各自最重要的问题。如果你只尝试写那些真正全新的想法,你就会把自己限制在那些过去还不够重要、因而从未被人考虑过的想法上:换句话说,就是琐事和昙花一现的内容。
那么,如果你转而关注显然正确的事情,会发生什么?写这类内容出人意料地困难。写任何东西都很困难,因为现实包含着数量惊人的细节。不过,写显然正确的事情尤其困难,因为它们太显然了,反而让人几乎注意不到。
对我来说,想出一些我相信、但并不显而易见的事情并不难(例如,我不喜欢数据库外键),但要说清楚自己信念中真正根本的部分,却很难。我想,这和我看不见自己脸上的眼镜是同一个道理:眼镜不是我用来看的对象,而是我借以看东西的工具。你认为最显而易见的信念,往往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。写下它们可能非常有价值,因为读到你的基本假设,可以帮助其他人清楚地阐明并审视自己的基本假设。
我最受欢迎的博客文章,我如何在大型科技公司交付项目,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我知道自己对如何交付项目有着强烈的看法,哪怕只是因为我一直看到别人把这件事做错,但坐下来写了几个小时后,我才意识到自己其实只是对“shipping”有着不同的定义3,而我所有具体层面的建议,都自然地从这个定义推导出来。这个定义太显然了,反而让我几乎没有注意到它。
坚持写显而易见的内容还有另一个原因:努力追求原创真的很无聊。下面这段话出自 Keith Johnstone 的 Impro 一书。我认为这本书太像邪教,但它确实提供了一些关于原创性的好建议:
如果有人问:“晚饭吃什么?”糟糕的即兴表演者会拼命想一个原创的答案。无论最后说什么,他都会因为想得太久而慢半拍。他最后可能勉强想出“炸美人鱼”之类的主意。如果他只说“鱼”,观众反而会非常开心。没有两个人完全一样;即兴表演者越直截了当地说出显然的东西,就越显出自己的样子。如果他想用原创性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,就会去寻找那些实际上更常见、也更无趣的想法。我已经放弃让伦敦观众建议场景发生在哪里了。总有某个蠢货会喊出“莱斯特广场公共厕所”或“白金汉宫外面”(从来没人说“白金汉宫里面”)。那些试图原创的人,总会得出同样无聊的老答案。让人们给你一个原创想法,看看这个要求会把人弄得多么混乱。如果他们说出脑海里第一个浮现的东西,问题就不存在了。
我认为这完全正确。当你努力追求原创时,你是在闯入一片虚无,最后很可能只是通过模式匹配,找到某个“听起来有点越界的东西”,正如这种说法本身一样无聊。当你努力表达显而易见的事情时,你是在回望自己的经历;这些经历带着现实那种有趣的粗粝感和细节,也更容易让读者觉得新颖。
Footnot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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